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与新疆水利厅签署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 00:00 浏览次数: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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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与新疆水利厅签署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我院与新疆水利厅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现场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与新疆水利厅签署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陈雷部长出席协议签字仪式

  2010年9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与新疆水利厅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乌鲁木齐市隆重举行。这是有效推动新疆水利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积极践行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关于水利援疆工作的一件大事。

  匡尚富院长代表我院与新疆水利厅签署了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由新疆水利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伊力哈木·沙比尔主持。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周英副部长,党组成员、部办公厅主任陈小江,总工程师汪洪,总规划师、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国科司司长高波,财务司司长张红兵,人事司司长刘雅鸣,部办公厅副主任吴文庆,新疆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王世江,新疆水利厅副厅长覃新闻、邓铭江、赵乐诗、董新光,新疆水利厅政治部主任关静,额河建管局局长石泉,伊犁河建管局党组书记李世新,我院匡尚富院长、胡春宏副院长、阮本清处长及其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签字仪式,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双边协议的签署。

  协议签订本着支援新疆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资源共享、相互支持、优先优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主要在科学技术项目合作、科研示范基地建设、人才交流与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援疆合作,共同努力,为新疆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做好科技支撑。当前,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关于水利援疆工作的部署,为新疆水利科技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契机和更大的舞台。双方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仅能够进一步加深传统合作关系,而且有利于新疆水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也有利于水利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我院与新疆水利系统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我院就参与了新疆部分地区的节水灌溉试验研究工作,80年代参与了新疆乌拉泊水库的建设工作,90年代初又开展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项目“新疆北部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开发总体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我院与新疆水利系统的科技合作项目总数达到240余项,合同总额约1.8亿元。在新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农业节水灌溉、流域生态安全、牧区水利等重大战略规划和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中,取得了许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技成果,为新疆不同时期的水利发展提供了坚实有效的科技支撑和决策依据。

  作为我院水利科技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新疆水利厅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拉开了一系列科技项目合作、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等方面科技援疆工作的序幕,标志着双方在制度层面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交流平台,必将进一步促进和深化双方的科学技术合作和交流,对于促进新疆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人才培养,提升水利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才和科学实验优势,以新疆水利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落实协议中签定的项目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人才交流与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内容,持续深入地发展与新疆水利厅的科技合作关系,促进水利水电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紧密结合,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水利科技水平,全力支撑新疆水利水电事业的不断前进,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水利基础保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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