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院党委举办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院党委书记、院长匡尚富强调,此次中央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这对于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水利部党组印发了《中共水利部党组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院要全面抓好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增强党员干部法制意识,抓好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内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选人用人的满意度。
院党委副书记陈祥建主持会议,并传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杨晓东传达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汪小刚传达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天津机电所党委书记、所长陈服军传达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会上,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学习资料和自我测试题,便于副处以上干部进一步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准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DVD辅导讲座,方便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学习观看。
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共70余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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