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务财【2010】68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水财务函【2010】88号),并结合财政部、水利部对上半年暨全年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的规定和要求,我院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在A座1020会议室召开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分析会。会议由刘之平副院长主持,胡春宏副院长出席会议,院属职能部门及科研所(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主要项目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部署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2010年预算执行检查和“小金库”治理等工作,通报了截止到5月17日院属各单位上年结转的财政资金和本年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情况。
刘之平副院长对支付进度及执行缓慢的项目进行了分析,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工作,重点强调了截止到6月底上年结转的财政资金必须执行完毕、当年预算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必须达到50%的规定。
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支付进度落实到位;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开支,做好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胡春宏副院长在会议上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各个科研项目陆续进入验收阶段,各项目执行单位在做好技术验收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财务验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
会议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五查五看”,特别是要重视会议费开支,要严格按照我院印发的《中国水科院会议管理办法(施行)》(水科财资【2009】53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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